放疗在治疗恶性肿瘤中的作用十分显著已毫无疑问,但也要看到放射反应和损伤的存在。高剂量射线在杀灭癌细胞同时也损伤了正常细胞,病人就会出现一定的不良反应。照射剂量不加限制的话,任何肿瘤都可以被消灭,但此时的剂量将大大超过正常细胞的承受能力,就会出现“玉石俱焚”的情况,这不是放射治疗的目的。放疗只能在正常组织能够耐受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杀灭肿瘤细胞。对放射线敏感的肿瘤,杀死癌细胞的剂量不会使肿瘤周围正常组织受到损伤。有的肿瘤细胞的放射线致死剂量与周围正常组织细胞的致死或损伤剂量相似,杀死癌细胞的同时也会严重损伤正常组织。放射治疗副反应是指在放射治疗过程中或放射治疗后发生的与放射治疗相关的一系列临床表现。放射治疗主要副反应是放射线损伤肿瘤周围的正常组织而产生一系列症状。放射治疗副反应分为早期和晚期两类。急性并发症:早期皮肤的放射反应(放射性皮肤红班、干性皮炎、湿性皮炎、放射性溃疡),急性放射性粘膜炎、放射性中耳炎、急性放射性肺炎、放射性食管炎、放射性肠炎等。晚期并发症:放射性皮肤纤维化,放射性龋齿,放射性肺纤维化,严重口干,张口困难,听力下降,放射性脊髓病、颅神经损伤,放射性脑坏死,放射性骨坏死等。急性放射反应大部分可以修复,临床易于发现,而晚期损伤却很难早期发现,难以修复,影响器官、组织的结构与功能,(晚期损伤难以早期发现,难以修复,影响器官、组织的结构与功能)因此晚期损伤更受到人们重视。
头颈部放疗时常见口干、咽燥、咽痛、口腔溃疡、吞咽困难、声音嘶哑等症状;胸部放疗可引起放射性肺炎,放射性食管炎,常见症状有干咳、胸痛、吞咽困难等;腹部放疗可引起放射性肠炎、放射性膀胱炎,常表现为腹泻、尿频,甚至便血、尿血等;放射治疗还可引起骨髓造血功能低下或直接杀伤血细胞使各种血液细胞减少;放射部位的皮肤也可见损伤。此外,由于血细胞减少及免疫力下降,患者有时可出现发热等感染症状。
对于放射治疗常见副作用的处理:
①疲劳:放疗期间,人体耗费大量能量来进行自我康复。疾病带来的压力,每天往返治疗以及放射对正常细胞的影响都会导致疲劳。大多数人在放疗进行几个星期后都会感到疲倦,而且随着放疗的持续进行会更感疲劳。放疗结束后,虚弱和疲劳也会随之逐渐消失。放疗期间,病人应少做一些事。如果你感到疲劳,那么在空闲时就要少活动、多休息。晚上早睡觉,白天有可能也要休息。你可请求家人、朋友帮做家务事、购物、照顾小孩或开车。也可请求邻居在购物时,帮忙买一些东西。
②皮肤反应和损伤:皮肤早期可发红发痒、疼痛,或红斑、脱皮,几周后,病人的皮肤由于放疗变得干燥粗糙。病人应把这些症状告诉医生,放疗结束几周后,多数皮肤反应会消除。护理不当可造成局部破溃、渗液,继发感染;晚期皮肤损伤为色素沉着、萎缩、深部纤维化。放疗中应保持照射野洁净,但不要擦洗弄破皮肤。早期反应可适当停照1~2天,—般反应不影响继续治疗。
③治疗部位的皮肤敏感:看上去发红、起皱。在某些情况下,接受放疗的皮肤会比以前稍黑。病人应小心对待自己的皮肤,以下是一些建议:1)使用冷水和温和的肥皂;让水流过接受放疗的皮肤,不要摩擦。2)衣服在接受治疗的部位不要穿得太紧。3)不要摩擦、抓搔敏感部位。4)不要把烫的或冷的东西,如热毛巾或冰袋放在接受放疗的皮肤上,除非是医生建议这样做的。5)在你正接受治疗和治疗结束几周内,不要在接受放疗的部位上擦药粉、护肤霜、香水、除臭剂、药膏、洗液和家用药物,除非经过医生许可。(许多皮肤产品会在皮肤上留下一层,这样可能妨碍放疗或康复)。6)放疗时和放疗结束后一年之内,不要让接受放疗的部位暴露在阳光下。如果你想在太阳下多呆几分钟,就要穿上有保护作用的衣服(如宽边的帽子和长袖衬衣)以及使用防晒油。
④胃肠系统放射反应和损伤:
急性放射性食管炎:多见于颈部及胸部肿瘤进行放射治疗的病人,发生在放射治疗7~15天后。临床表现:吞咽时胸骨后疼痛,可见少量吐血。出现放射性食管炎时可行对症处理,进软食,禁刺激性食物,疼痛厉害时,饭前可含咽2%利多卡因液。药物治疗,地塞米松0.?5mg,每日3次含化,—般5~7天临床症状大部分消失,不必中断治疗。
急性放射性胃炎:易发生在上腹部放疗时。临床表现: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发生急性放射性胃炎时应避免刺激性食物,服用维生素B,,解痉止吐药可缓解。
急性放射性小肠炎:易发生在腹部照射时,以恶心、呕吐、痉挛性腹疼及腹泻为主,偶有出血、小肠梗阻、穿孔或瘘管形成。放射剂量>500cGy,乙状结肠最易受损伤,可出现腹痛、里急后重及便血等。肛门粘膜及肛门周围皮肤对放射线敏感,易局部渗出、糜烂及继发感染。
急性放射性肝炎:肝脏接受放射剂量达3300cGy时,特别是与化疗并用时,易发生急性放射性肝炎。一般发生在放疗后1~2个月,有的潜伏期达10个月。主要临床表现,除了恶心、乏力外,可见短时期内肝脏迅速增大,出现大量腹水,有时伴有黄疸.肝功能检查提示肝功能损害。目前尚无特效的治疗方法,主要以对症治疗为主,给予高蛋白、高热量饮食,限制盐的摄入,给予B族维生素、维生素C,较大剂量的维生素E和肝泰乐等保肝治疗。皮质激素可以试用,但作用尚不肯定。
放射性肺损伤—急性放射性肺炎:是危害性较大的并发症。照射剂量3000—4000cGy3—4周后,所照射的肺呈现急性渗出性炎症。每一位肺部照射的病人都有这种改变,但大多数不产生症状,此时若有感染即产生症状,叫急性放射性肺炎。若不产生症状,照射结束后,炎症逐步吸收、消散,逐渐形成不同程度的肺实质的纤维变。肺纤维化发生于照射后6个月左右,逐渐加重,到一年达到最严重的地步。放射性肺炎的形成与照射面积关系最大,与剂量及分割、机体因素、个体差异、有无慢性肺疾病与放射性肺炎的发生也有一定的关系。放疗中并用阿霉素ADM、平阳霉素PYM、长春新碱VCR等抗癌药及吸烟也易促使放射性肺炎的发生。放射性肺炎的治疗主要是用大剂量的抗生素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尤其是大剂量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连续数周。其他可给予支气管扩张剂等对症治疗。
⑤中枢神经系统放射性损伤
全脑放疗的急性反应:表现为脑水肿、颅内压增高,头痛、恶心、呕吐,给予少量地塞米松可缓解,还可出现疲劳、嗜睡、大脑局灶性坏死。其他慢性损伤表现为记忆力丧失、视觉异常等,无特殊治疗。
放射性脊髓炎;早期损害出现于放疗后数月内,病人低头、屈颈时出现电击样症状,向肢体或背部放射,约持续4—8个月,个别达数年。晚期可表现为脊髓横贯性损伤,多见于脊髓照射剂量≥5000cGy时,表现为下肢感觉异常,如灼热感或疼痛等,进而出肌无力,呈进行性,终至出现损伤平面以下截瘫,伴膀胱或肠麻痹。放射性脊髓炎要以预防为主,即给予合理的设野及剂量。急性期可即时给地塞米松,辅以神经营养及扩张血管药物等。一般的放射反应是允许的,如皮下组织纤维变,肺照射后纤维变,腹部照射后轻度腹泻,脑照射后记忆力减退及头颈部照射后口干等,但是有些放射损伤,例如放射性截瘫、脑坏死、肺坏死、骨坏死以及肠穿孔等,因为会给病人造成极大的痛苦,甚至危及生命,应严格避免发生。
脱发:放疗会在治疗部位引起脱发(秃头症)。例如,你的髋部接受治疗,你的头发就不会脱落。但是,你的头部接受放疗,就会导致你头皮上的头发部分或全部脱落。许多病人都知道,治疗结束后他们的头发就会重新长出来,但他们还是很难适应脱发。头发长出来的数量取决于病人接受的放射剂量和采用的放疗形式。脱发后你的头皮变得柔弱,你可以遮住你的头。在太阳下,你应戴帽子或围巾来保护你的头。如果戴假发,你要确保假发内层不会刺激头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