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引起癌症的物理因素有:长期慢性机械刺激、慢性炎症刺激、创伤及异物长期刺激、紫外线和放射性的过多照射、烧伤后形成的瘢痕刺激等,都和癌症的发生有一定的关系。例如:义齿和龋齿的长期机械刺激,可以引起口腔和舌癌。人体体表长期过度地接受阳光(紫外线)照射后,可以诱发皮肤癌,与纤维如石棉、玻璃丝等长期接触,可以诱发肺或胸膜的恶性肿瘤。男性生殖器包皮过长,包皮垢的长期刺激易患阴茎癌;女性宫颈慢性炎症,易发生宫颈癌等,均和慢性刺激有一定的关系。放射性致癌物质的致癌作用,最明显的例子是日本长崎、广岛两地的原子弹受害者,白血病和皮肤癌的发病率明显地高于其它地区。实验证明,一次大剂量放射线照射后,常可诱发白血病。长期小剂量放射后,常可诱发肝癌、肺癌、乳腺癌以及其它软组织的恶性肿瘤。
一般来说,物理性的致癌因素,是容易预防的,只要人们有一定的认识,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防癌的效果是相当显著的。